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鍵詞: 2025 年度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 工業母機企業清單 企業申請流程 信息填報系統 資格初核與復核
各有關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信部聯通裝函〔2025〕198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清單是指財稅〔2023〕25號(詳見附件1)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工業母機主機、關鍵功能部件、數控系統企業清單。
二、申請列入清單的企業(含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應于2025年8月31日在信息填報系統(www.gymjtax.com)中提交申請,并生成紙質文件加蓋企業公章,連同必要佐證材料(電子版、紙質版)于9月2日前通過EMS或中國郵政郵寄報送我局裝備工業處(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市民中心C區3138)。
已列入2024年清單的企業,擬繼續申請進入2025年清單的,須重新提交《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提交證明材料清單》(見附件2)中第2、3、6、8、9項。
三、我局根據企業條件(見財稅〔2023〕25號文第一條、第二條及附件《先進工業母機產品基本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進行初核后,將初核通過名單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
四、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第三方機構,根據企業申報信息開展資格復核。根據第三方機構復核意見,綜合考慮工業母機產業鏈重點領域企業情況,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進行聯審并確認最終名單。
五、企業可于10月31日后,從信息填報系統中查詢是否列入清單。清單印發后,企業可在當期一并計提前期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列入2025年清單的企業,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已列入2024年清單但未列入2025年清單的企業,于2025年10月31日停止享受政策。
六、清單有效期內,如企業發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組以及主營業務重大變化等情況,應于完成變更登記之日起45日內向我局報告,企業超過本條前述時間報送變更情況說明的,我局不予受理,該企業自變更登記之日起停止享受2025年度相關政策。
七、企業對所提供材料和數據的真實性負責。申報企業應簽署承諾書,承諾申報出現失信行為,接受有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八、咨詢電話:88102095、88121382
特此通知。
附件: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適用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條件(財稅〔2023〕25號)
2.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提交證明材料清單
3.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申報系統企業操作手冊
4.企業重大變化情況表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